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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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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

协调和处理学校的各项对外事务;

保持与国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的校际交流与合作;

外宾和外国团体来访的接待;

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管理和协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报批、管理和协调;

因公出国手续的申办和服务;

外国专家的聘用和服务;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的申报、管理和协调;

统筹协调留学生教育;

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校涉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规划、拓展、申报和协调;

学校涉港澳台地区事务的行文、归口管理和协调;

因公出境手续的申办和服务;

港澳台地区来访邀请手续的办理和接待;

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