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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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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2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凡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我校在岗教职工,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江苏省教育厅为本省地区(“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受理机构,负责各项目受理工作。

    请各有关人员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相关政策规定,建议从“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三个项目中选择申报。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5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9日。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5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7日。

    各申报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16房间),学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并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慎军  段伟  联系电话:8326259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