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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指南

徐州市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须知(市区)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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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必须由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前来申请,并在回答有关询问后领取申请表。或在本网站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填表要求
1、表格填写必须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潦草、不得涂改;
2、表格必须 申请人本人填写,如文盲、幼儿或因病无写字能力者,可由别人代填,但代填人必须按要求签名署时;
3、表格 内容栏目不得空项要如实填写
 
三、照片
1、相片为白色背景的彩色二寸免冠近期照片,不允许加柔光等修饰技术。其它颜色的照片、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数码照片、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均 不予受理
2、照片要人像清晰、神态自然、不得化浓妆、戴头饰、首饰、假发等。
3、不得着制服(儿童不得戴红领巾)、背心、吊带式或领口过低过大以及白色和浅色的衣服
4、照片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的尺寸:48毫米X 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 不予受理
 
四、下列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机关单位出具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人员;
4、省市主管部门依据本行业、本系统规定,认为需要出具意见的人员。
 
五、交验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资料页)1份(A4纸);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未满16周岁的,可不提供身份证,但须其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且须监护人陪同办理,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如未在同一户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
3、护照照片1-2张;
4、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出国申请表一式1份;
5、出境事由如是劳务、就业等,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请参考 http://www.xzcrj.com/show.asp?strID=499
 
六、交费:
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申请缴费通知单》交费联到10号窗口缴纳费用。
交费时限:24小时内。
注:交费后须将其发票 送回护照受理窗口。
 
 
七、领证:
申请人 本人凭《公民因私出境证件受理通知书》和银行开具的交费发票15日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出入境管理处发证窗口 领取证照
 
八、核查
凡户口于10年发生跨省迁移的,按照《护照法》相关规范须发函至原户籍地核查, 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护照办理工作日。
 
九、处罚
凡个人资料弄虚作假提、或提供虚假事由骗办护照者,将依据《护照法》进行处罚。
 
注:本须知仅适用于徐州市区常住户口申请人,五县(市)及贾汪区和铜山区申请人请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须知。
 
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电话0516-8397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