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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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徐州医科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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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规划,提升学校教育国际化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实施徐州医科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培育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项目旨在引导支持我校优势专业开展合作办学、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推动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加快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医学人才培养,加强优秀外国留学生的招收和培养,提升校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二、申报对象

入选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科专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在课程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交流基础。

2.申报专业在加强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共建、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等方面,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举措详实,有特色、有成效、有创新、有突破

3.申报专业所在学院为该专业加强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政策、机制和经费保障。

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十四五”期间遴选立项3个项目。每学院限报一项,已获批江苏省“十四五”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的单位不参与本次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研究决定立项项目并予公布。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将组织中期评价和结项验收。其中,中期评价于2024年下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建设经费,并终止立项;结项验收于2025年下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建设经费及项目资格。

3.经费资助。对立项项目给予30万元的建设经费,分三年划拨,每年10万元经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扎口管理。

4.验收指标满足任一项即可达标:

1)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

2)开办留学生本科新专业(英语授课)。

3)同时满足以下任三项:

①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2项及以上,且双方每年均开展实质性合作;

②与外方开展高质量学位互授联授项目;

③与外方开展学分互认项目,且已有学生获得外方学分;

④建有外方参与授课的双语或英语课程2门及以上

⑤与外方共同开展高质量科研合作、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五、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徐州医科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徐州医科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 培育建设项目数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用于证明项目的国际化建设基础等)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3份。

2.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请于126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校区行政楼223),电子版发至gjc@xzhmu.edu.cn


联系人:段伟、姜琴;

联系电话:832625998326256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