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 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籍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台湾本科生。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名额及金额
1.教育部本科生二等奖1人,5000元/人;
2.教育部本科生三等奖1人,4000元/人。
三、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校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初选,于网上公示拟推选名单,并将公示结果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五、申请材料及截止日期
1.请将附件《申请表》表格纸质版、成绩单(盖章)及个人在校活动或获奖证明复印件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公室(行政楼223室)。
2.申请材料截止日期:10月28日(周五)中午11:00。
3.联系人:吴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83262567。
附件: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