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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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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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0〕4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申报工作。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学校拓展师资队伍国际学术视野、促进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和部门应高度重视,结合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类别和留学期限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为1—12个月的访学,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1.访问学者:3-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2.高级研究人员:1-3个月。
3.课题组人员:1-3个月。
4.“20+20 定制项目”高校青年骨干导师,在外时间6个月或 12 个月。 
5.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外时间为 12 个月。
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受理港澳台地区的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徐州医科大学在岗在编的教职工,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选拔对象: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高级研究人员和课题组人员标准见附件要求。
(2)“20+20 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为江苏省、市属高等学校的在职人员及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导师,具有高级职称,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为省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外语水平需达到《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见附件)规定的要求。“20+20 定制项目”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员外语水平如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视为合格。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等;
(2)访学身份:访问学者/高级研究人员/课题组人员/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等;
(3)访学期限:明确的访学起止日期;
(4)访学专业、课题研究方向、联合培养内容等;
(5)外方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6.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校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
7.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8.本年度已获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三、有关待遇
1.省教育厅根据录取人员派出国别及期限给予奖学金资助。
2.获得资助不足12个月者,按照《徐医大〔2017〕6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的“13.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填写第(1)至(5)项;第(6)(7)项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学校批准后,统一签字盖章。
2.申请人报送2套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说明》中所列的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申请表》WORD版,以及所有附件材料的PDF版(所有附件请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M)。
3.《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4.请于2020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建峰、段伟
联系电话:83262599
电子邮箱:
425079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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