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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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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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19〕6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申报工作。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学校拓展师资队伍国际学术视野、促进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和部门应高度重视,结合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类别和留学期限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为3—12个月的访学,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1.访问学者:3-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2.高级研究人员:1-3个月。

3.课题组:1-3个月(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

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港澳台地区不受理。

二、申请条件

1.徐州医科大学在岗在编的教职工,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高级研究人员和课题组标准见附件要求。

4.外语水平需达到《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见附件)规定的要求。申报时已有合格PETS5成绩的人员若被录取,即可申请当年派出。今后,本奖学金项目会逐步将“语言合格”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

  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者,由学校推荐上报,须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可选择参加2019年9至11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

5.须提供外方邀请信/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等;

  (2)访学身份:访问学者/高级研究人员/课题组人员;

  (3)访学期限:明确的访学起止日期;

  (4)访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外方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校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

7.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8.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三、有关待遇

1.省教育厅根据录取人员派出国别及期限给予奖学金资助。

2.获得资助不足12个月者,按照《徐医大〔2017〕6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的“13.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至第(5)项为止,并签名;第(6)、(7)项不填,不需盖章。

2.申请人报送2套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说明》中所列的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申请表》的WORD电子版,以及除《申请表》以外的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5M)。

    3.《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4.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段伟

联系电话:83262599

电子邮箱:duanwei@xzhmu.edu.cn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19〕6号)

2.附件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