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1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籍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台湾本科生。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名额及金额
1.教育部本科生三等奖1人,4000元/人;
2.教育厅本科生二等奖1人,2000元/人。
三、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校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初选,于网上公示拟推选名单,并将公示结果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五、申请材料及截止日期
1.请将附件《申请表》表格纸质版、成绩单(盖章)及个人在校活动或获奖证明复印件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公室(行政楼223室)。
2.申请材料截止日期:12月25日(周三)下午5:00。
3.联系人:吴杨,联系电话:83262567。
附件: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